台胞證
卡式台胞證(5年效期)
申請項目 | 費用(含運費) | 有效期限 | 可停留 |
---|---|---|---|
正常件 | 7天 | 5年 | 5年 |
急件 | 4天 | 5年 | 5年 |
遺失件/汙損件 | 7天 | 5年 | 5年 |
急件2天 | 2天 | 3天 | 10年 |
遺失件/汙損件(急件) | 4天 | 5年 | 5年 |
所需資料
護照正本
有效期六個月以上
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,與正本1:1比例
可帶正本來,我們幫您影印
二吋彩色白底,六個月內近照1張
清楚露出眉毛、耳朵,不可以佩戴耳環
14歲以下(未領身份證者)
請附上戶籍謄本正本(3個月內),及任一監護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
舊台胞證
如過期不須附上
有更改姓名者,請附上戶籍謄本正本
3個月內,全戶全文;記事事項不可省略
遺失件請附上報案證明正本
備註:遺失物品為台胞證
【非台灣出生的居民須提供以下資料】
原大陸籍轉換身分取得中華民國戶籍的申請人(首辦)
須檢附大陸戶籍部門出具的戶口註銷證明、詳細戶籍謄本正本、首次抵台登記居民身分證所持的旅行證件
大陸出生小孩但沒有入戶口,不存在註銷戶籍情形
須提供赴台定居的通行證
外國出生的台灣居民
請附上詳細戶籍謄本正本(3個月內,記事事項不可省略)、首次抵台登記居民身分證所持的旅行證件
父母雙方皆為外國出生者
須補歸化國籍許可證書,如無法提供請提交個人聲明書
工作天的算法
不含週休二日及國定假日
自然人憑證申請
電子戶籍謄本不適用